陳祖光指胡椒噴霧對精神異常者沒效,開槍決定非常正確。(網上片段截圖)
屯門市廣場昨晚(15日)發生警員開槍案。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、立法會議員陳祖光今日(16日)在商台節目指,胡椒噴霧對精神狀態異常或醉酒人士的效果並不顯著,事發時要在短時間內制止疑犯,開槍決定非常正確,警員別無他法。
陳祖光表示,警員使用武力有層次之分,由最低武力至開槍,當時疑犯已有刀在手,即使警員身上有警棍,但作用與槍肯定不一樣,而且警員到場時並不會知道疑犯背景,無法預先判斷,只能因應對方反應作選擇。
3個情況下可使用槍械
陳祖光說,警員開搶有嚴格指引,在3個情況下可使用槍械,一是要保護自已及他人的生命安全、二是拘捕嚴重凶暴犯人,最後是暴動情況。警隊訓練亦教導警員開槍要打疑犯身體最大面積部份,要不打中要害是相當困難,強調警員當時心態只想制止疑犯而非令其喪命。他又指一兩秒內警員無法商量由誰開槍,認為兩名開槍警員都作出正確決定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