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有線新聞】教育局建議修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,有學界在本台節目《政經CHAT》說達到培訓時數要求不太難,又關注長期代課教師及非本地教師有否特別安排。
教育局建議的教師執業證書制度,提出6大申請要求,其中在持續專業發展方面,要求教師每3年參與150小時培訓。有校長說培訓選項多,應該不難滿足要求。
直資學校議會副主席陳狄安:「過去業界只會看著盡量做,未必會、說句不好聽就是『跑數』,現在是150小時硬指標就要著緊些。一定會增加工作,管理層角度都希望教師順利完成,或者持續取得教師執照,會安排同事跟進紀錄,提醒他們可能差些少。」
教聯會副會長胡少偉:「法定機構例如平機會,會將一些資料放上網,廉政公署又放上網,是否可以像校本培訓變成網上課程。校內課研、觀課、評課有沒有上限?是否可以150小時都是校內觀課?我覺得這些都要寫仔細些。」
教育局又建議代課教師每年受聘不多於30個上學日,可以豁免執業證書,業界擔心未必貼合學界情況。陳狄安:「一名產假老師都14周,14周一定超過30天,變相是否真的不夠教師?是否要兩三名老師代一位產假教師?這都是學界擔心,日後如何安排長期代課教師仍然取得教師執照,才可以減低學界擔憂。」胡少偉:「有些國際學校,或者有些要請非本地培訓教師,可能因為IB課程,那些人如何入行?因為本身沒有本地相關進修機會,是否有機會讓他們進修?」
他們又期望制度落實初期可以設立過渡期,讓教師限期內達到執業證書要求,盡量減少他們即時停工,令學校運作受影響。


















